綠色建築倡導建築造型簡約,為片麵追求美觀而以較大的資源消耗為代價,不符合綠色建築的基本理念。在設計中應控製造型要素中沒有功能作用的裝飾構件的應用。 沒有功能作用的裝飾構件,有如下幾種常見情況: 1 、不具備遮陽、導光、導風、載物、輔助綠化等作用的飄板、格柵和構架等作為構成要素在建築中大量使用。 ![]() 圖一 住宅樓上無作用的構架 ![]() 圖二 公共建築上的無用飄板 2 、單純為追求標誌性效果在屋頂等處設立塔、球、曲麵等異型構件。 ![]() 圖三 無作用的頂塔 ![]() 圖四 住宅樓屋頂的無用錐頂! ![]() 圖五 閑而無用的屋麵球 ![]() 圖六 超高的女兒牆 如采用了純裝飾性構件,應對期造價占單棟建築總造價的比例進行控製:居住建築的純裝飾性構件造價不高於所在單棟 建築總造價的2%,公共建築的純裝飾性構件造價不高於所在單棟建築總造價的5‰。 |